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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控股30亿元可交换债成功发行
作者: ‖ 时间:2016-8-10 ‖ 来源: ‖ 点击:1223

 

    2016年8月3日,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远东控股”)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6]330号文核准,同意远东控股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承销。首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在市场上得到了各投资者的踊跃申购,申购金额及申购利率大大超出预期,在非公开市场获得了近4倍的超额认购金额,最终募集资金56000万元,反应了市场投资者对远东拥有充分的信心。 
    远东控股坚持“主业+投资”的发展战略,致力于成为“全球投资管理专家,智慧能源专家即智慧能源、智慧城市系统服务商”。主业方面:智慧能源从2013年开始布局能源互联网,围绕战略转型方向,内生外延举措不断落地。线上通过全资子公司买卖宝、材料交易中心打造具有实体产业支撑的“一网双平台”。线下则通过外延收购完善能源互联网的布局,先后收购了甲级电力设计院艾能电力介入分布式发电端和售电领域,收购水木源华完善配电端布局,通过全资收购远东福斯特切入动力和储能电池产业,一系列举措夯实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投资方面:立足全球投资管理专家的定位,以全球视野寻找优质标的,重点关注智慧能源、大健康、大消费、食品饮料、家庭资产金融理财、先进制造业、工业自动化、TMT等行业,进一步优化全球资源配置。
    首期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由远东控股提供智慧能源股票质押,质押股数6000万股,预设规模不超过10亿元。最终根据质押股票市值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第一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规模56,000万元,期限三年。品种一发行规模为20,000万元,年利率为1%,品种二发行规模为36,000万元,利率为4.09%。
    本次成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为远东控股集团提供了一种新的流动性管理工具,将市值管理和债务融资有机结合,发行利率大幅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或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可交换公司债券事先锁定未来的换股价格,该特点决定了其持有者大多为长期看好公司、对换股溢价较为认同的投资机构。近20亿元的申购金额,反应了市场投资者对智慧能源股票拥有充分的信心,长期利好公司转型升级发展,也大大提振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信心和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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